近日,金沙县人民法院平坝人民法庭秉持能动司法理念,成功促使一起争议较大的定作合同纠纷达成和解,为争执三年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。
原告胡某从事橱柜制作、安装相关业务,2020年11月,经过前期洽谈,胡某与兰某签订了一份全屋橱柜定制合同,合同总价为25000元。胡某安装完成后,兰某以厨房柜门安装不符合要求为由,拒绝给付19000元尾款。后胡某多次上门修补调整均未得到兰某认可,兰某始终推脱拒不支付尾款,协商未果后胡某诉至法庭。
法庭收到案件后,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及已完工的定制产品无法复原,本着尽快解决纠纷,减少双方诉累的理念,第一时间联系兰某核实案件基本情况,但是兰某存在抵触情绪,认为胡某的诉求不合理,不仅橱柜门的几块板子装反了,而且插头在燃气灶的上方,存在安全隐患,故不愿支付尾款。
了解到矛盾症结后,承办法官遂决定组织双方到案涉房屋进行面对面调解。通过现场查看,法官发现装修确实存在兰某所说的瑕疵。遂基于案件事实释法说理,希望胡某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对尾款作出一定让步。
经过反复沟通,兰某的态度逐渐缓和,并说:“年关了我也不想继续扯皮了,把这个事情解决了大家好安心过年”。胡某也表示:“好嘛,大家各退一步,不要一直耗起了。”